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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食品认证介绍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09-7-18 8:19:17 阅读:1245次 【字体:

QS食品认证介绍
QS是英文QUALITY SAFE TY即“质量安全”的缩写。2003年1月1日以后,未经检验合格并加贴QS标志的米、面、油、酱油、醋等5类食品一律不准再进入我国市场销售。这是我国第一批实施QS认证的五类食品目录。

    我国的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在2002年推出的,该制度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第一,生产企业必须经过基本生产条件的审查,要有生产该产品的合格条件。第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是经过检验的合格产品。第三,合格产品到市场出售时,必须有QS标志。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我国全面启动对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速冻食品、膨化食品、调味品、饮料、饼干、罐头等10大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2005年1月1日后又启动了糖果、茶叶、葡萄酒,啤酒、黄酒、酱菜、蜜钱、炒货、可可、焙炒咖啡、水产加工、盐渍水产、淀粉等十三类食品的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总计对全部28类食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这是与国际接轨,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的大势所趋。

QS许可证的时间问题
证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3年。不同食品其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限在相应的规范文件中规定。

    换证
    在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6个月内,企业应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提出换证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规定的申请程序进行审查换证。

    年审
    对食品生产许可证实行年审制度。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证书有效期内,每满1年前的一个月内向所在地的市(地)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年审申请。年审工作由受理年审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实施。年审合格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在企业生产许可证的副本上签署年审意见。

    变更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在食品材料、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等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开发生产新种类食品的,应当在变化发生后的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受理变更申请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审查企业是否仍然符合食品生产企业必备条件的要求。

    企业名称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名称后3个月内向原受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证更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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