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  码:
新用户注册  忘记密码?
 
 
栏 目:
关键字:
 
 

您是如何知道我公司的网站的?

 网上查询
 朋友介绍
 公司资料
 客户介绍
 广告媒体
 百度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内容页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admin 时间:2011-3-26 21:31:16 阅读:1071次 【字体:

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编制单位:修武县环境保护局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环评报告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项目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8、《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

9、《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受理机构

名称 

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服务窗口

地址

县城为民路55号(为民路与竹林大道交叉口东北角)二楼

电话

7118625

决定机构

县环保局

办理条件

a.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b.项目选址符合当地总体规划或城市环境功能区划

c.项目建成后符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控制指标

申请材料

A、审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a.项目备案确认书

b.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项目情况说明)

c.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报批版)

d.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e.环境影响评价书(表)专家审查意见

B、审批环保“三同时”验收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a.建设项目前期环境保护审批文件

b.对编制环境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或调查表

c.以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办理程序

见工作流程图

办理期限

a.环评报告书:收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出具上报意见

b. 环评报告表: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出具上报意见

c. 环境影响登记表: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

d.受理竣工验收报告后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投诉电话

县行政服务中心督查投诉科:7118602

县优化办:7111182

上一篇|下一篇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吉瑞三路99号环球时代中心

手机:田老师13808239646 

Q Q:2238209453

  制作维护:中联世纪  网站管理

蜀ICP备202202510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