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一些大型零售商为了确保其经销的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维护其自身利益,1997年由欧洲零售商协会(EUREP:Euro-Retailer Produce Working Group)发起,并组织零售商、农产品供应商和生产者制定了针对供应商的认证标准---EUREPGAP(EUREP-Good Agriculture Practice)。 EUREPGAP标准基于危害分析(HACCP)原理,通过对农事管理过程进行风险评估,确定危害农事管理因素,建立良好农业操作的控制点和符合性规范,确保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的可追溯性,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和工人福利等符合要求,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信心。
由于EUREPGAP是一种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措施,同时欧盟对出口农产品实行了严格的管理措施---必须经过EUREPGAP认证,到2007年8月EUREPGAP认证已覆盖多达80多个国家。鉴于已经被世界各国充分接受,支持与参与, EUREPGAP于2007年9月在泰国曼谷举办的年会上正式更名为世界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
2003年我国卫生部制订和发布了“中药材GAP生产试点认证检查评定办法”,作为中国官方对中药材生产组织的控制要求。2003年4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首次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良好农业规范”体系,并于2004年启动了China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ChinaGAP标准起草主要参照EUREPGAP标准的控制条款,并结合中国国情和法规要求编写而成,目前,ChinaGAP标准为系列标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FoodPLUS GmbH(为GLOBALGAP秘书处)正在将ChinaGAP与GLOBALGAP进行基准比较,以期获得EUREP秘书处对ChinaGAP的认可,ChinaGAP标准的发布和实施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安全水平和国际竞争力。2010年11月4日在北京举行的“2010良好农业规范国际论坛”上获悉,全球良好农业规范(GLOBALGAP)已承认中国良好农业规范一级认证结果。
2007年1月国家认监委、标准委下达了《关于下达国家第一批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项目的通知》,启动了国家层面推动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进程。通过一年的试点工作,北京凯达恒业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86家第一批国家良好农业规范试点项目单位,生产管理逐步规范,并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GAP认证为我国从源头控制食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了新的保障方式。2008年6月,国家认监委、国家标准委确定了236家单位为第二批GAP试点项目。
ChinaGAP认证分为2个级别的认证:一级认证要求符合适用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所有适用一级控制点的要求,并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良好农业规范相关技术规范中适用的二级控制点总数95%的要求,不设定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二级认证要求所有产品应至少符合所有适用模块中适用的一级控制点总数的95%的要求,不设定二级控制点、三级控制点的最低符合百分比。
实施GAP标准并通过认证,可以:
提高企业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预防和降低食品安全危害;
有效(尤其是GLOBALGAP认证)应对招标、市场准入等贸易壁垒;
赢得客户信任;
有利政府统一管理。